1.遵循国家标准GB50550-2010《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在该规程中的反力支撑环规格选取有明确的说明,锚固承载力现场检验办法及评定标准中的锚固件仅指种植带肋钢筋、种植全螺纹螺杆和锚栓三种情况。
在关于反力支撑环的描述中,要求设备的支撑点与植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d(d为植筋或锚栓的直径),且不应小于60mm;设备的支撑点与锚栓的净间距不应小于1.5hef(hef为有效埋深)。
也就是说当锚固承载力检测的对象为植筋时,设备的支撑点与植筋之间的净间距应选择3d与60mm之中的较大值,例如当锚固件为直径16mm的带肋钢筋时,此时反力支撑环的内圆到带肋钢筋表面的净距离为60mm,则选取反力支撑环的内圆直径为φ内,植筋=2*60+16=136mm;当锚固件为锚栓时,设备的支撑点与锚栓的净间距不应小于1.5hef,例如当直径20的锚栓有效埋深为60mm时,则此时做拉拔试验,需要选取的反力支撑环的内圆距锚栓表面的距离为90mm,此时可以计算得出应当选取的反力支撑环的内圆直径为
φ内,锚栓=2*90+20=200mm 。
2.遵循JGJ 145-2013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在该规程中,对几种不同的情况下反力环的选取也做了不同的区分,主要用到的参数为D0(加载设备支撑环内径)、d(锚栓杆、螺杆公称直径或钢筋直径)和hef(锚栓有效锚固深度)。下面将逐一描述关于规程的各项规定与解读。
i.植筋:D0不应小于12d和250的较大值。
解读:当拉拔实验测试物为植筋方式锚固时,此时的支撑环内径D0应当选取12d与250mm中较大的一个,也就是说,当拉拔试验的测试物以植筋方式锚固,其选取的支撑环直径最小为250mm,换算一下d≤20.83mm的植筋均应当使用250mm直径支撑环。当d>20.83mm时,此时支撑环的内径应选择12d。举例来说当d=22mm时,我们选择支撑环的内径
D0=12d=12*22=264mm
且此时D0>250mm。
ii.膨胀型锚栓和扩底型锚栓:D0不应小于4hef 。
解读:当拉拔试验物为膨胀型锚栓和扩底型锚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机械锚栓)时,所选取的支撑环内径只与参数hef (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有关,其值为4倍的hef 。举例来说,当机械锚栓做拉拔试验,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hef 为60mm时,选取的支撑环内径D0=4*hef =4*60=240mm 。
iii.化学锚栓发生混合破坏及钢材破坏时:D0不应小于12d和250mm的较大值。
解读:在化学锚栓拉拔试验时,支撑环的选取将取决于化学锚栓的破坏形式,当化学的破坏形式为混合破坏及钢材破坏(也就是说锚固本身的混凝土锚固力>其他锚固力)时,支撑环的内径选取与植筋方式的计算方式一致。
iv.化学锚栓发生混凝土椎体破坏时:D0不应小于4hef 。
解读 :在化学锚栓拉拔试验时,支撑环的选取将取决于化学锚栓的破坏形式,当化学的破坏形式为混合破坏及钢材破坏(也就是说锚固本身的混凝土锚固力<其他锚固力)时,支撑环的内径选取与机械锚栓的计算方式一致。
3.遵循CECS69:2011《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在该规程中,对使用圆环式的检测装置与三点式的检测装置作出了区分。同时拔出法还区分为后装拔出法与预埋拔出法,这意味着在此规程中有四种不同的情况来选取反力支撑环,但是采用后装法时不允许使用三点式检测装置,所以拔出法的反力环选取共有三种情况,分别为:圆环式后装拔出法检测;圆环式预埋拔出法检测;三点式后装拔出法检测。
i.圆环式后装拔出法检测:返力支撑内径d3宜为55mm,锚固件的锚固深度h宜为25mm,钻孔直径d1宜为18mm。
ii.圆环式预埋拔出法:返力支撑内径d3宜为55mm,锚固件的锚固深度h宜为55mm,拉杆直径d1宜为10mm,锚盘直径d2宜为25mm。
iii.三点式后装拔出法:反力支撑内径d3宜为120mm,锚固件的锚固深度h宜为35mm,钻孔直径d1宜为2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