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TERGEO中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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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TERGEO2023展会概况
展会名称:CHINTERGEO2023中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展览会
展会时间:2023年11月27日-29日

展会地点: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
展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

主办单位:北京博乾国际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北京海川国际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展位规格及配置

A.标准展位(规格:3m*3m*2.5m)

每个标准展位的标准配置如下:

展位楣板:参展商中、英文名称及展位号。

展位围板:标准展位为铝质支架,一面楣板及三面围板组成或两面楣板及两面围板组成。

家具:配备一张方形洽谈桌、两张椅子。

电器:配备两盏射灯、220V电源插座一个(限500W以内非照明用电)。

使用说明:

1、角位展位一律两面开口(如有特殊要求亲提前告知组委会),其余展位一律单面开口。

2、如参展企业订购两个或以上连续排列的标准展位,除非参展企业 事前申请,否则组委会将保留两个或连排展位之间的连通。

3、标准展位结构内不得擅自加装其他装置,如需要拆改,请与组委会联系,否则组委会有权封其展位,停止其参展。

4、标准展位不允许安装自带照明灯具,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自带插座板串接使用,违者大会将视为对安全供电构成隐患而予以查处。

5、组委会有权将电源开关箱及过载保护分线箱放于展台内的适当位置。


B.豪华加高展位(规格:3m*3m*3.2m)


每个标准展位的标准配置如下:

展位楣板:参展商中、英文名称及展位号。

展位围板:标准展位为铝质支架,一面楣板及三面围板组成或两面楣板及两面围板组成。

家具:配备一张方形洽谈桌、两张椅子。

电器:配备两盏射灯、220V电源插座一个(限500W以内非照明用电)。

注:使用说明请参考标准展位。

C.展览光地(特装36㎡起订,以54㎡的整数倍递增。)


展位管理

(一)严禁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如展位使用单位与展位申请单位不一致,均视同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包括:

      1. 以联营名义将展位转给联营单位使用;

      2. 以供货或协作(挂靠)名义将展位转给供货、协作、挂靠单位使用;

      3. 以借用名义将展位转给(借给)其他单位使用;

      4. 未经允许擅自对调、对换展位;

      5. 以供货、联营、协作等名义高价收取合作单位的展位费或参展费;

      6. 其他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的行为。

(二)展会期间所有展位应有人值守,并指定一名展位负责人。

          展位负责人必须是该展位参展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也可由业务人员兼任。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

(三)展会期间各参展单位不得从事现场物品买卖交易及公开报价。

(四)展会开始后,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任何展品不可从展台或展馆撤走。在展会未结束前,任何展台不准拆卸。

(五)标准展位(含豪华加高展位)在撤展时应把该展位的垃圾及展位内与企业相关的宣传品清理干净,方可离开。

(六)对违规的单位,作如下处理:

      1. 通报批评;

      2. 没收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所得;

      3. 没收参展证件、取消参展资格,并交执法机构处理;


展品及宣传品管理规定

        所有进、出馆的物品均需接受门卫的查验。布、撤展及展览会期间,参展单位应有专人看管展位,保证展品安全。

(一)展品管理

      1. 未经申报或未通过展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的技术成果或产品不得参展,一经发现,组委会保留对该技术或产品的处置权利。

      2. 在展示宣传中不得出现有关台独、中华民国(ROC)、法轮功邪教等相关内容,以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字样。

      6. 严禁在会期现场销售非测绘地理信息产业产品,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封其展位,停止其参展且展位费不退。

      3. 展品的摆设仅限于本展位,不能占用过道及过道上方的空间。如在过道上摆设展品,而使展品受损或阻碍了消防通道,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展商负责且组委会有权没收超出展位的展品。

      4. 参展单位须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规,确保参展技术和产品不构成侵权,并做好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工作。

(二)宣传品管理

      1. 参展单位携带的各种资料,仅限于在本展位派发,不得在他人展位和通道上派发,也不得在通道上摆放宣传品或宣传资料。

      2. 派发的各种资料的内容和文字,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参展单位对派发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 不得代替他人分发宣传资料或宣传品,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派发者承担连带责任。


参展安全管理

(一)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展位及展品的安全,但对展会期间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展品遗失或损毁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展单位应制定展会安全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三)全体参展人员应自觉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不参与非法活动,提高警惕,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进馆人员应佩戴相关证件,服从并配合安保人员的检查。不准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领无证人员进馆,违反者将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五)展品应按规定摆放,不得将展品摆放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严禁乱摆卖。要服从组委会相关人员的检查纠正。

(六)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参展单位应严格遵守展会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规定,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防火指导和教育。各参展单位的负责人为该展区(位)的第一防火责任人。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检查管理,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或保卫人员通报,以便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参展单位应自觉爱护展馆内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转。消防栓和灭火器材前1米左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严禁阻挡、圈占、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所有展位及装修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顶,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功能的正常使用。

(八)每天闭馆前,参展单位应积极配合保卫人员认真做好闭馆前的清场工作,主要是清除展区(位)内的可燃杂物、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切断本站区(位)的电源,保管好贵重物品和关好门窗。

(九)展览期间由于公共场所人员较多,参展单位应妥善保管好个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如皮包、手提电脑、相机、手机等)特别是洽谈人员较多时,要有专人看管。

(十)每天闭馆前,应将贵重物品存放到展柜内或采取其他有效保护措施。开、闭馆时要清点数目,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参展单位应按时进馆,并不得提前离馆,以确保参展物品的安全。如有丢失或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展位清洁规定

      布、撤展期间,展区过道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由展馆相关部门负责,标准展位和特装展位的清洁由参展商自行解决,展会期间,参展单位应自觉保持展位清洁。现场安排有清洁工,主要负责清运垃圾和展馆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同时提供展位内有偿的清洁服务。撤展期间,所有参展单位或搭建企业必须将本展位的所有垃圾清运出展馆。

贵重物(展)品的风险防范及保险

(一)参展单位应对各自的展品或其他贵重物品投保财产责任保险,以防失窃、丢失、火灾等引起的各种损失。参展单位还应该为自己展台中的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二)参展单位应对自己的物品妥善保管,如在正展时间内发生物品丢失展商自行负责。

(三)有贵重物品及展品参展,建议参展单位与组委会办公室选定的保安公司签订看护合同,聘请保安员在展期全天看护展位,费用自理。


现场噪音控制管理

      为了减少噪音污染,切实维护绝大多数展商的利益,为展商提供一个良好的展示环境,保障展会顺利进行,希望参展商都严格遵守噪音控制相关规定,以便共同营造良好的现场秩序。具体办理要求及处罚办法如下:

(一)展台发出的音量不可对参观者或其他相邻的参展单位构成干扰。

(二)音响或声像设备音量应低于70分贝。

(三)对屡次违反而不听劝告者,组委会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给予如下处罚:

      1. 劝告;

      2. 书面警告;

      3. 强行断电。


售卖展品和乱摆卖的处置

      为保证参展单位及观众的利益,维护本展会形象,严禁展会现场乱摆卖和售卖非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产品;如有违规组委会有权没收全部产品。

侵权投诉处理

      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参展商,组委会有权请其离开或阻止其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应的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境外参展单位注意事项

(一)政府法规

         境外参展企业必须服从并遵守展会举办地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

(二)签证申请

      1. 参展人员必须确保自身符合入境国家的全部签证与健康要求。

      2. 如果参展单位人员因没有获得签证而无法参展,合约不能为之取消。

(三)海关规定

     展馆内的所有物品在展览期间是免税的,但没有得到海关的许可之前,任何物品均不得带出展馆。

参展企业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请自行联系承运商,以便办理展品相关手续。

      2. 对于携带入境的手提物品,在带进或带出展览大厅前,都必须通知承运商进行报关并获得海关许可。

      3. 所有将在本次展会中发出的宣传物品,包括印刷品、名片、资料、礼品等,均需提前交予海关和组委会查验,否则不予入场。

      4. 请妥善保存海关发出的所有收据,以便承运商向海关代领回展品。

      5. 会后展品处理应按中国有关规定执行。

(四)争议处理

          凡参加本展会的境外参展商, 如与展会组委会发生争议,均视为已认同以下争议处理方式:双方协商处理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解决争议的准据法。

(五)保险

          我们建议展商及代表团在本国或原办公地办理好个人意外事故保险、财产和展品保险。


布展施工管理

(一)对施工单位的审查

         参展企业可自行制定符合下列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展台设计与搭建,但必须报组委会审查同意。

      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并具备展览工程施工资格。

      2. 具备专业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同时,应确保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布展、撤展工作。

      3. 熟悉并遵守布展、撤展、施工管理规定,并自觉服从展馆现场工作人员及组委会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对待特装布展申请的审查

       需进行特装布展的参展单位,应向组委会申报特装图纸等备案资料。所有特装图纸须经过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参展单位指定的施工单位方可办理布展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审核不合格的,参展企业要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3日内重新报送备案资料,组委会将对修改过的图纸重新审核,对不按期(要求)交付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施工单位不予安排进场搭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后果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三)申报特装应报送的备案资料如下:

      A. 特装图纸,包括:

 (1)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

 (2)平面图、立体图(包括详细的尺寸和材料说明)

 (3)设计方案结构图

 (4)有关用电资料(包括电气接线图、电气分布图、开关规格及线径大小等所使用材料的说明、用电负荷等)

 (5)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细资料

 (6)所有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须使用A4规格,发送到2850809222@qq.com邮箱。

       B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

       C 上交的相关文件,见附件八

       D 特装搭建施工要求

(1)为确保施工进度及质量,请尽可能使用组委会推荐的搭建商。对自行选择搭建商的参展企业,组委会将向参展企业收取施工风险押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同时向搭建施工企业收取施工押金,标准为:每36平方米贰万元(¥20,000元),每54平方米叁万元(¥30,000元),以此类推。展会结束后,无违规操作及施工事故且经合格验收的企业,15个找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押金。

(2)对于选择组委会推荐搭建商的企业,组委会不再向参展企业收取施工风险押金。

(四)布展施工管理要求

(1)展馆的公共场所均由大会负责统一规划,欲在展位外做宣传广告的单位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2)各参展企业布展必须在本展位面积内进行、不得占用公共通道进行粘贴广告、拉横幅、摆放桌椅、展品、散发宣传资料等。

(3)特装布展,最高点不超过5.5米。

(4)严禁在展板、展架、原建筑物及原有设施上钉钉子、凿洞、刻划、粘贴、油漆和使用不干胶,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展厅内所有立柱灯箱广告位不能随意遮挡,否则按广告位价格收取费用。

(6)大会搭建的标准展位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变动拆除或挪作他用,不得随意搬拉外展桌椅设施为己用。

(7)参展企业的布展方案(含平面图、立体图、电路图和效果图)应按组委会规定的日期前报送组委会审核后方可实施。

(8)布展期间加班须提前与组委会联系,办理加班手续。延时服务申请表见附件五

(9)展馆进出口、安全通道及消防设备电源开关前,严禁停放车辆、放置广告、宣传、参展物品等。

(10)展馆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可携带易燃、易爆、腐烂变质、放射性和有毒物品进入展馆。

(11)各展位如在闭馆前布展完毕,须留专人看管本展位物品,待统一闭馆时方可离开。

(12)入馆后的展品及工具,需到组委会现场办公室开具出门证方可出馆。

(13)展会期间所有证件,专人专证,不得转借,如有违规没收其证件并取消参展资格。

(14)为保护展馆地面,严禁直接与地面接触推拉物品及铁质物品。

(15)特装展位搭建施工时,必须使用半成品,严禁使用电锯、电刨以及喷漆等容易造成粉尘大面积飞扬的施工方法,并且严禁使用非环保装修材料。


撤展须知

一、撤展时间

      展览结束后,参展企商应按撤展的统一安排有序撤展。参展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属特装展台自行拆卸撤出展馆。撤展工作开始前截止到当晚22:00全部结束。

二、撤展管理规定

(1)展会结束前,参展单位不得收拾展品,以免影响展会的正常工作。如果擅自提前离开,组委会保留对该展位处理的权利。

(2)展会结束后,参展单位随即可以收拾展品、用品及文件材料。展位的拆撤工作可以在14:00开始,同时不得在展馆内叫卖展品。

(3)在撤展时间内进行撤展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证件方能出入展馆。

(4)参展企业的所有纸箱、板条箱不能随手摆放于通道。

(5)展馆内严禁吸烟及大声喧哗。

(6)参展单位的布展设施及宣传张贴物必须在撤展时自行清除,否则不可出馆。要爱护馆内设施,不得夹带搬走,不得损坏,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情节严重的给予重罚或移交司法机关。

(7)除非参展单位有特别要求,撤展后遗留在现场的一切物品或展品将被视为遗弃。

(8)撤展时,参展单位不得随意拆除、移位大会安装的所有设备,对擅自将非自有展具、电器及通讯等各类设备、设施带走的,按原价10倍赔偿,情节严重者,交保卫部门处理。


参展人员的行为规范

(1)遵守公民道德,文明参展。

(2)遵守展会承办机构和展馆的各项规定,服从展会统一安排。

(3)注重仪表,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废弃物品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不在展位上用餐。

(4)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罚款500元/次。